| 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关于组团赴哈、吉、塔开展贸易投资促进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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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4 14:46 文章来源:欧洲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经贸合作,落实胡锦涛主席在今年6月叶卡捷琳堡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宣布的向上合组织成员国派遣贸易投资促进团的决定,根据商务部统一安排,我会将组织贸易投资促进团于11月9日-18日访问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和塔吉克斯坦三国。期间贸促团将举办经贸合作研讨会、合作项目推介会、企业对口洽谈会和商务考察等活动,以促进项目合作、双向投资和贸易。
哈、吉、塔三国都是上合组织成员国,近年来与我国经贸合作发展迅速。哈萨克斯坦重工业基础雄厚,石油天然气矿产等自然资源丰富,是中亚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也是我国在中亚地区重要合作伙伴。据我国海关统计,2008年中哈贸易总额为175亿美元,同比增长26.5%,今年上半年贸易总额已达56亿美元。吉尔吉斯是独联体国家中惟一世贸组织成员,外经贸更加自由、开放。2008年中吉进出口总额为93亿美元,同比增长147%,今年上半年进出口总额达25亿美元。是我国在中亚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塔吉克斯坦水力资源丰富,储藏量居世界第八位,建有中亚地区最大的努列克水电站,并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银矿之一的大卡尼曼苏尔银矿。去年3月,我国对塔全天候开放了卡拉苏陆路口岸,进一步加强了两国的经贸合作。2008年中塔贸易总额为14.9亿美元,2009年上半年,中塔双边贸易额达到4.74亿美元,同比增长67.7%。近年来,我国与哈、吉、塔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中国企业参与了三国众多项目的建设工作。6月中旬胡主席在叶卡捷琳堡宣布,为帮助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度过经济危机,中国将向其提供总额度为100亿美元的贷款,这无疑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此次活动由商务部统一协调,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牵头组织。为充分利用好此次机会,推动企业开拓中亚市场,做好贸促团的组织工作,特邀请对在哈、吉、塔开展业务感兴趣的企业参团。同时为推动合作项目取得务实成果,请各企业提供可以与哈、吉、塔企业签约的进口、出口合同(或意向)、项目跟踪意向及双向投资意向。促进团出访初步安排如下:
一、 代表团出访时间
2009年11月9-12日,在哈萨克斯坦4天;
2009年11月12-15日,在塔吉克斯坦4天;
2009年11月15-18日,在吉尔吉斯斯坦4天。
二、 在外主要工作内容
1、 与哈、吉、塔政府、商协会等共同举办经贸合作研讨会、企业对口贸易洽谈会等活动;
2、 举办签约仪式,由相关单位、机构签订贸易投资合作协议、意向等;
3、 参观当地企业,考察项目;
4、 调研当地市场需求,寻求合作机会。
三、参团费用
本次贸促团参团费为34000元人民币/人,此费用包括出访人员签证费、机票、境外食宿、市内交通等费用。收费通知及费用明细表将在企业报名后另发。
四、报名办法
1、 因此次团组组团时间紧,有意参团人员务必于9月28日前将《参加赴哈、吉、塔贸易投资促进团报名回执》(附件1)传真至中欧协会。
2、 如有合作项目,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贸易或投资签约项目情况表(附件2),并于9月28日前传真至中欧协会。
3、 为加强宣传,代表团将印制团组手册,请参照附件3格式于10月15日前将企业介绍电子版发送至中欧协会联系人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洁,郭敏
电话:010- 85226244,85226881
传真:010-85226879
电子邮件:lisa2080@gmail.com gmcattl@163.com
协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106室
邮编:100747
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
附件:
1、 报名回执
2、 合作项目情况表
3、 参团企业中俄文或中英文介绍样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