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与乌克兰、白俄罗斯、拉脱维亚、立陶宛经贸混委会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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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1 13:36 文章来源:欧洲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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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乌、中拉、中立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例会将于近期在京举行,中白混委会将于今年底前在明斯克召开。届时,将全面总结上次会议以来双方经贸合作的情况,研究解决双边经贸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未来合作的发展方向和进一步扩大合作的举措。
为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在开展与上述国家经贸合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我与以上国家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敬请各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将近年来在与上述国别开展贸易、投资、技术引进、走出去等领域的合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有关合作要求和建议,于10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商务部(欧洲司)。我部将对有关问题整理后视情在会议上与外方进行磋商和交涉。
联系人:张 冰、赵秋艳
电 话:65198450,65198604
传 真:65198444,65198902
商务部欧洲司
二ΟΟ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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