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请参加“俄罗斯年”系列活动之“中俄中小企业合作研讨会”的通知
2006-10-17 10:52  文章来源:欧洲司子站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两国元首商定2006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年”。根据中俄“国家年”组委会批定的2006年“俄罗斯年”活动方案,今年11月,俄总理弗拉德科夫访华期间,作为“俄罗斯年”框架下的一项国家级大型活动的俄罗斯国家展将在京举办。期间,为进一步交流中俄两国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及政策,研究探讨双方开展中小企业合作的方向,促进两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商务部将与俄罗斯经贸部、俄罗斯工商会共同举办“俄罗斯与中国的中小企业:扶持及发展经验、合作前景”研讨会(简称“中俄中小企业合作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

  经与俄方商定,本次研讨会将于11月10日下午(日程待定,请关注商务部外贸发展局网站相关通知)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届时,中俄双方经贸部门的领导人将出席研讨会并致辞。来自中俄两国有关政府部门、地方、贸促和金融机构及中小企业的代表,将就双方中小企业政府扶持、融资手段、创新项目、科技合作、人才培养等专题展开交流探讨,共同推进双方合作取得务实成果。

  鉴于本次活动意义重大,现特邀请你单位派员出席研讨会。请将报名表(附后)填妥后,于11月3日前传真至此次研讨会的具体承办单位——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或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外贸发展事务局联系人:杨皓 罗妍妍
  电话:010-85226430/6419
  传真:010-85226454/65123228

  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 威 武峻峰
  电话:010-64097945,010-84000552
  传真:010-64097913


  附件:报名回执(请点击下载



                              商务部欧洲司
                            二ΟΟ六年十月十六日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2006中国“俄罗斯年”    2006-03-23 16:3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欧洲司邮箱